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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质包装问题应引起出口企业的高度重视

发布: 2008-10-22 22:19 |  作者: 古剑 |   |  查看: 0次

新华网河南频道10月17日讯 大河网-河南日报报道:本来合格优质的产品可能会因为包装的问题而被进口方拒之门外。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人昨天在通报一起我省一出口企业“货物木质包装不符合检疫要求”的案例时说,木质包装问题应引起出口企业的高度重视。

几天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通报:河南某企业出口到国外的货物木质包装不符合检疫要求。后经调查,发现该批货物为非法检货物,该企业直接在河北某企业采购木质包装后出口,最终导致该批木质包装在国外遭到通报。

据悉,进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是国际上传播林木有害生物的重要途径,世界各国为保护本国森林、生态环境,防止林木有害生物的传入传出,均对进出境木质包装采取比较严厉的措施。目前,世界各国普遍采用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我国也于2005年等同采用。准则的核心在于:出境货物木质包装必须来自经检验检疫机构考核合格的木质包装除害处理加施标识的企业,并且带有IPPC专用除害处理标识,无霉变、虫害等现象。

作 者:记者陈学桦 责任编辑:李志红 来 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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