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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实施职业教育 2012年在校生将达262万

发布: 2008-10-22 22:19 |  作者: 古剑 |   |  查看: 0次

新华网河南频道10月18日讯

大河网-河南日报报道:到2012年,全省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262万人,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在校生规模比例将达到1∶1。10月17日,我省召开的全省职业教育攻坚动员大会上,即将实施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决定》,吹响了我省职业教育下一轮加快发展的号角。

发展目标:

2012年在校生262万人

《决定》确定,到2012年,全省职业教育(含技工学校)在校生规模达到262万人,其中,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190万人,占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规模的50%以上;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72万人。

全省将重点支持100所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1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重点支持200所薄弱中等职业学校达标建设,在重点专业领域建设300个具有教育、培训等多种功能的省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全省中等职业学校的生均校园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图书册数、仪器设备值及生师比基本达到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鼓励政策:

中等职校增设正高职务岗位

从2009年至2012年,省政府将每年重点支持28所左右省级示范性职业院校,50所办学有特色、就业率高但办学条件薄弱的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围绕我省支柱产业、高成长性产业和新兴行业的人才需求,在重点专业领域每年建成75个装备水平较高、服务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的省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将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中增设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参照河南省特级教师评审办法,评审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并使其享受相应待遇。

为促进民办职业教育加快发展,《决定》确定,凡经批准举办的民办职业院校,在土地征用、项目建设、学生资助、税收、银行贷款、职称评定、评先奖优等方面将与公办职业院校一视同仁。经当地政府批准,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可依法以捐赠者姓名、名称命名学校的校名、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学生活设施。

职教改革:

探索两年制职教模式

为深化办学模式改革,《决定》确定,将在一些专业领域探索两年制中等职业教育,推行一年理论学习、一年实践技能的办学模式。完善顶岗实习、半工半读制度,全面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

职业资格鉴定方面,取得职业院校学历证书的毕业生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中级职业技能鉴定时,可免除理论考核,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即可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工学校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毕业生在企业从事本专业(工种)的,在使用、工资福利等方面参照大专学历人员待遇执行。

职教经费:

教育费附加投入不低于30%

2008年起,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得低于30%;职业院校收入的学费用于职业教育攻坚的比例不得低于30%。

经批准建设或扩容的职业院校基本建设项目,将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房屋拆迁管理费和河道管理费等。对经批准用于教学用房、实验室、操场、图书馆、办公室及师生员工食堂、宿舍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职业院校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凡与职业院校签订三年以上合作协议的企业支付给学生实习期间的报酬,准予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作 者:记者杨 凌 -- 责任编辑:游黎 来 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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