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大河公益网 >> 资讯 >> 聚焦河南 >> 查看资讯

河南规范校外教学点连续2年不招生自动撤销

发布: 2008-10-22 22:19 |  作者: 古剑 |   |  查看: 0次

新华网河南频道10月20日讯 大河网-大河报报道:高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招生也有章可循。10月16日,省教育厅公布了规范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让这一较新型的办学形式纳入法制化轨道。

据介绍,高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包括高校函授教育辅导站、高校成人教育校外学习点、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三类。设点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中职学校或具备办学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教育培训机构。必须具备自有的固定办学场所,有符合教学、辅导要求的基础设施、教学仪器设备和学员食宿条件,能提供或筹集满足办学需求的经费,符合国家与地方有关安全、消防、卫生等方面的要求。还必须配备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

我省要求,省外高校在我省设立的函授教育辅导站和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设点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开设专业仅限于本科层次;省内高校在每个省辖市设置的各类校外教学点的总数原则上不超过3个。主办学校不得与个人、非法人单位和不具备办学条件的机构合作办学;不得委托或授权校内其他部门或校外任何机构及个人代表学校对外签订办学协议。

函授教育辅导站、成人教育校外学习点实行备案制;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实行审批制,凡连续两年不招生的校外教学点,视为自动撤销,再招生应依本办法规定重新备案(审批)。

作 者:首席记者王曦辉 实习生郑雪丽 - 责任编辑:游黎 来 源:大河网-大河报

打印 | 收藏此页 |  Mail给朋友 | 举报
上一篇 下一篇
 

评分:0

发表评论
seccode 换一个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点击查看全部评论